-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夏桑菊颗粒
- 【规格】10G*9袋
- 【生产厂家】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889
- 【药品本位码】86902139000176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汉语拼音:Xiasangju keli
[成 份]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功能主治]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889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13900017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夏桑菊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680号
规格 每袋装10克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5-27
编号 川20100193
企业名称 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申友
企业负责人 龚申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680号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硬胶囊剂、糖浆剂、散剂、原料药(胰酶、胃蛋白酶、胃膜素、人工牛黄、胆红素、硫酸软骨素、甲状腺粉、肝素钠)、片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四川省
生产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680号*
adm0007于20120514 编辑
更多相关:夏桑菊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