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酚美愈伪麻分散片
- 【商品名/商标】
泰晶
- 【规格】12片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甜菊素,微晶纤维素,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羟丙甲纤维素。
- 【性状】泰晶酚美愈伪麻分散片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周身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咯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片,每4~6小时一次,每24小时不可超过4次。6~12岁儿童用量减半,用药不超过5天。
- 【不良反应】偶见头晕、头痛、嗜睡、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口干、心悸、皮疹等,一般可自行恢复。
- 【禁忌】对本品中成份过敏者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器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老年人、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哮喘、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痰量多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不应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解痉药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同用。3.本品不宜与乙醇、抗精神抑郁药物同用。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遮光、密闭、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 【生产厂家】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930
- 【生产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
- 【条形码】6906024006032
- 【药品本位码】8690225600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