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要增强证据意识

2008-08-18 20:01:21    来源:  作者:

  新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两种责任。第一,因果关系推定责任。案件中,患者(原告)只要能证明自己受到医疗行为的侵害,则法律推定这种损害与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除非医疗机构(被告)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第二,过错推定责任。案件中,患者(原告)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受到医疗行为侵害的事实,医疗机构(被告)则必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主观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给予证明,医疗机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承担败诉的后果。

  法律对医疗机构的特别要求,虽然加重了医疗机构的责任,但对医疗机构而言并非只有弊没有利。医疗机构完全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利用积极的举证行为证明自己在医疗行为中无过错,排除自身的法律责任。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医疗机构要树立和提高证据意识,在医疗行为中规范操作,做好医疗行为中的流程记录,以备在日后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中用做证据,充分维护自身的权益。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