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功效主治】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主要成分】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甘草(药材名称:Radix Glycyrrhiza),是一种补益中草药。药用部位是根及根茎,药材性状根呈圆柱形,长25~lOOcm,直径0.6~3.5cm。外皮松紧不一,表面红棕色或灰棕色。根茎呈圆柱形,表面有芽痕,断面中部有髓。气微味甜而特殊。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祛痰止咳、脘腹等。喜阳光充沛,日照长气温低的干燥气候。甘草多生长在干旱、半干旱的荒漠草原、沙漠边缘和黄土丘陵地带。),辅料为蔗糖,糊精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二岁以内一次1克,三~四岁一次1.5克,五~七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注意事项】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作用类别】本品为儿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贮藏方法】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22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79300092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湖北御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格 每袋装2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30
编号 鄂20110110
企业名称 湖北御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学农
企业负责人 李学农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类码 HbZa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糖浆剂、露剂、酊剂、煎膏剂、混悬剂(含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湖北省
生产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