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效主治】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rknp0su2xvlzlo0b
【主要成分】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甜菊糖、山梨酸钾。
【用法用量】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注意事项】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 症】尚不明确。
【作用类别】本品为小儿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贮藏方法】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1886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59200130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保定市安国市药王庙大街10号
规格 每支装10ml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25
编号 冀20100125
企业名称 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建军
企业负责人 李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国市药王庙大街10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浆剂、合剂、酊剂、散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河北省
生产地址 安国市药王庙大街10号*
adm016于20120824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