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甲氧沙林片
- 【商品名/商标】
邦力
- 【规格】5mg*60片
- 【主要成份】甲氧沙林。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用法用量】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2.剂量:白癜风,按体重0.5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25mg-30mg,每周2-3次;银屑病,按体重0.6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30mg-35mg,每周2-3次。3.照光时间:a、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15-25分钟,浅肤色一般为15分钟,中等肤色为20分钟,深肤色为25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5分钟的照射时间。b、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 【不良反应】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 【禁忌】1.严重肝病患者禁用。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3.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 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2. 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3. 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4.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罗卜、芹菜等。5. 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6. 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 【药物相互作用】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其他光敏性药物。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
- 【药理毒理】 1.药理: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使皮损消退。2.毒理:本品小白鼠口服LD50为394.9mg/kg±38.5mg/kg。在临床应用中剂量一般按0.5mg/kg或0.6mg/kg计算,是小白鼠口服LD50的1/790或1/660。临床用药后反复进行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无异常发现。
- 【药物过量】如药物过量时,在2-3小时内,导引呕吐,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发生意外的照射过度或曝晒日光,可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在24小时内出现Ⅱ度烧伤(显著红斑而无水肿),提示开始潜在的严重烧伤信号,应根据发生的范围和严重度进行烧伤的对症治疗。
- 【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约95%从胃肠道吸收,与血浆蛋白结合,与表皮细胞有较强的结合力。药物在肝脏代谢,24小时内95%的代谢物从肾脏排除。
- 【生产厂家】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757
- 【生产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 【条形码】6920327600278
- 【药品本位码】86901003000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