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湘曲
- 【规格】2.5g*10袋
- 【生产厂家】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439
- 【药品本位码】86905015001137
【剂 型】颗粒剂
【成 份】六神曲(炒)、香附(制)、麦芽(炒)、枳壳(麸炒)、苍术(麸炒)、青皮、猪苓、泽泻(盐制)、陈皮、木香、高良姜。
【性 状】为黄棕色或棕褐色颗粒和粉末;气芳香,味微苦、微酸。
【适 应 症】健胃利湿,消积导滞。用于感冒风寒,肠胃积滞所致的胸隔饱满,腹痛吐泻。
【用法用量】泡服,一次2.5~7.5克,一日2次。
【禁 忌】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置干燥处。
【有 效 期】1.5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439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01500113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湘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358号
规格 每袋装2.5g
剂型 茶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8-04
编号 湘20100123
企业名称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峰
企业负责人 刘志涛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129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丸剂(大蜜丸、小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茶剂(含中药提取)*颗粒剂、煎膏剂、糖浆剂、合剂、灌肠剂、酊剂、胶剂(含中药提取)*酒剂(含中药提取)、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炮炙(炒制、炙制、煅制、蒸制、炖制、煮制)、其他(发酵)】*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湖南省
生产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358号*湖南省长沙市陡岭路39号*湖南省长沙市香樟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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