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柳氮磺吡啶结肠溶胶囊
- 【商品名/商标】
长建宁
- 【规格】0.25g*24粒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化学名称为5-[对-(2-吡啶胺磺酰基)苯]偶氮水杨酸。
- 【性状】本品为结肠溶胶囊,内容物为暗黄色至棕黄色颗粒或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轻、中度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及重度溃疡性结肠炎的辅助治疗,特别适用于用柳氮磺吡啶素片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的患者。
- 【用法用量】成人:每天3~4g(12~16粒),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以每天1~2g(4~8粒)的小剂量开始,如果每天超过4g(16粒),应警惕毒性增加。严重发作:每次1~2g(4~8粒),每天3~4次,可与类固醇药物合用,组成强化治疗方案。轻度及中度发作:每次1g(4粒),每天3~4次。缓解期:建议给予维持剂量以防症状重现,一般每天2~3次,每次1g(4粒)。儿童:按每公斤体重每天40~6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防止复发:按每公斤体重每天20~3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急性溃疡性结肠炎用药后一些临床症状如发烧、体重改变、腹泻及便血与乙状结肠镜检查、活组织检查一样具临床意义,临床症状如腹泻等消失时仍需继续用药,只有当内镜检查确定好转后剂量才可降至维持量,若腹泻复发,则应加大剂量至停药前的剂量。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事件:1.免疫系统损害:药物超敏综合征(DIHS)/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疹(DRESS);2.心血管系统损害:嗜酸性粒细胞性心肌炎、心悸;3.呼吸系统损害: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呼吸困难;4.血液系统损害:粒细胞缺乏、巨幼细胞贫血、血小板减少;5.骨骼肌肉损害:横纹肌溶解、关节痛、肌痛; 6.全身性损害:高热、乏力、局部/全身性水肿;7.神经系统损害:无菌性脑膜炎、头晕;8.泌尿系统损害:肾病综合征、结晶尿;9.精神系统损害:精神障碍、嗜睡、幻觉;10.听觉、前庭和特殊感觉功能损害:耳鸣;11.视觉损害:视觉异常。
- 【禁忌】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小儿禁用。有水杨酸盐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建议在使用柳氮磺吡啶前以及开始治疗后对血细胞计数、肝肾功能等进行评估和监测。2.在柳氮磺吡啶治疗期间如出现喉咙痛、发烧、全身不适、面色苍白、紫瘢、黄疸或意外的非特异性疾病时应立即就医,这可能表示骨髓抑制、溶血或肝毒性的发生。3.目前已观察到暴露于柳氮磺吡啶或其代谢物美沙拉嗪的患者中,尿液异丙肾上腺素的液相色谱测量受到干扰,出现假阳性的检测结果。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会干扰紫外线的吸收,尤其在340nm处;也会干扰在340nm波长附近采用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H)/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NADP)测量紫外吸收的实验室测定结果,常见的例子有尿素氮、氨气、乳酸盐脱氢酶(LDH)、羟丁酸脱氢酶(α-HBDH)、葡萄糖的测定。在采用柳氮磺吡啶高剂量治疗的患者中,甚至丙氨酸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肌酸激酶(CK-MB)、谷氨酸脱氢酶(GLDH)或者甲状腺素的测量都可能受到干扰,因此应对上述检测使用的检测方法与测试实验室进行协商。对于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患者,需结合临床表现谨慎解释上述实验室测定结果。
- 【生产厂家】广东强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173
- 【生产地址】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市头龙鹳路旁
- 【条形码】6953695100019
- 【药品本位码】869002470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