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桑菊感冒合剂
- 【规格】10ml*6支
- 【生产厂家】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844
通用名称:桑菊感冒合剂
汉语拼音:Sangju Ganmao Heji
剂型:合剂
【成 份】桑叶、菊花、连翘、薄荷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与主治】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对于风寒感冒者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禁 忌】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 格】每瓶装100ml
【贮 藏】密封。
【包 装】安瓶包装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844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411000197;86900411000173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0411000197[每瓶装10ml];86900411000173[每瓶装150ml]
产品名称 桑菊感冒合剂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东升工业区
规格 每瓶装10ml;150ml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4-19
编号 粤20110060
企业名称 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大华
企业负责人 魏大华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东升工业区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东升工业区糖浆剂,合剂,口服液,煎膏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7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东省
生产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东升工业区糖浆剂,合剂,口服液,煎膏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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