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羚翘解毒丸
- 【规格】9g*10丸(大蜜丸)
- 【生产厂家】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200
- 【条形码】6903426477361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羚翘解毒丸
汉语拼音:lingqiaojieduwan
【成 份】羚羊角,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穗,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性 状】本品为黑褐色大蜜丸;气微、味苦、微甜。
【适 应 症】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规 格】9g*10丸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1丸,每日2~3次。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闭,防潮。
【有 效 期】三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200
原批准文号 ZZ-2146-黑卫药准字(1988)第200477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709001821;86903709001838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3709001821[9g];86903709001838[5g(1g/16丸)]
产品名称 羚翘解毒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生产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达康路18号
规格 每丸重9g;每袋装5g(每16丸重1g)
剂型 丸剂(大蜜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7-10;2003-04-15
编号 黑20110008
企业名称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法定代表人 郝伟哲
企业负责人 王丰
企业类型 股份制
注册地址 道里区达康路18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茶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栓剂(含中药提取)*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栓剂、胶囊剂、片剂、散剂、颗粒剂、口服液、糖浆剂、合剂(含中药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黑龙江省
生产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达康路18号*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838号*
更多相关:羚翘解毒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