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 【规格】10g*10袋
- 【生产厂家】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282
- 【药品本位码】86900302000046
【商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功效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扁桃体炎是扁桃体的炎症。临床上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主要症状是咽痛、发热及咽部不适感等。此病可引起耳、鼻以及心、肾、关节等局部或全身的并发症,故应予重视。扁桃体炎的致病原以溶血性链球菌为主,其他如葡萄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以及病毒等也可引起。)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注意事项】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 症】尚不明确。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贮藏方法】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28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30200004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
规格 每袋装10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07
编号 粤20110512
企业名称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源发
企业负责人 戴伟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合剂,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16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东省
生产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合剂,酒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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