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川贝枇杷糖浆
- 【商品名/商标】
同仁堂
- 【规格】150ml
- 【生产厂家】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980
- 【条形码】6938706204061
- 【药品本位码】86900169001989
【药品名称】川贝枇杷糖浆
【成 份】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
【性 状】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
【有 效 期】36个月
【规 格】150m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98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169002009;86900169001989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0169002009[每瓶装120ml];86900169001989[每瓶装150ml]
产品名称 川贝枇杷糖浆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生产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
规格 每瓶装120ml;每瓶装150ml
剂型 糖浆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8-06
编号 京20100188
企业名称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法定代表人 梅群
企业负责人 王煜炜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
分类码 Zab
生产范围 合剂、酊剂(含外用)、气雾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糊丸)、软胶囊剂、口服液、糖浆剂、搽剂(擦剂)、喷雾剂、煎膏剂(膏滋)、滴丸剂*硬胶囊剂、原料药(人工牛黄)、散剂、片剂*丸剂(水蜜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糊丸)*酊剂、片剂、口服液、合剂、糖浆剂、胶剂、中药提取、中药饮片(含净制、切制)*中药前处理*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4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23
省市 北京
生产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北路16号*北京市平谷区峪口经济开发区1区30号*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5号*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垡头村南口*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小谷店村西*
adm016于20120821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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