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 【规格】0.5g*12粒*2板
- 【生产厂家】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2218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汉语拼音:duiyianjifenpian
【成 份】对乙酰氨基酚
【性 状】本品为白色片。
【适 应 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规 格】05g*12粒*2板
【用法用量】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2218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25100024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片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Tablet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四段
规格 0.5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9-12-07
编号 川20100075
企业名称 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安好义
企业负责人 安好义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四段
分类码 HbZbJ
生产范围 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片剂(含青霉素类)、颗粒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材前处理提取)、酊剂(含中药材前处理提取)、丸剂、散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空心胶囊、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四川省
生产地址 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四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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