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 【规格】10g*20袋
- 【生产厂家】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153
【商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糊精是用来衡量原料蒸煮工艺的技术用语。淀粉在受到加热、酸或淀粉酶作用下发生分解和水解时,将大分子的淀粉首先转化成为小分子的中间物质,这时的中间小分子物质,人们就把它叫做糊精。)
【性 状】本品为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功效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喉肿痛(sore throat)是口咽和喉咽部病变的主要症状,以咽喉部红肿疼痛、吞咽不适为特征,又称“喉痹”。咽喉肿痛见于西医学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和单纯性喉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注意事项】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 症】尚不明确。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贮藏方法】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153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304000550;86902304000017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2304000550[每袋装10g];86902304000017[每袋装5g]
产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491号
规格 每袋装(1)5g(2)10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9-12-15
编号 川20100042
企业名称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伟
企业负责人 何伟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491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颗粒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酊剂、酒剂、片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四川省
生产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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