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感冒止咳颗粒
- 【规格】10g*10袋
- 【生产厂家】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184
- 【药品本位码】86905394000165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感冒止咳颗粒
汉语拼音:ganmaozhikekeli
【成 份】柴胡、金银花、黄芩、连翘、葛根、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性 状】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适 应 症】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规 格】10g*10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闭、防潮。
【包 装】铝塑复台膜袋,每盒装10袋。
【有 效 期】2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184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39400016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感冒止咳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
规格 每袋重l0克(相当于总药材6克)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22
编号 赣20110096
企业名称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易敏之
企业负责人 刘辉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片剂(A线、B线、C线、D线、E线、F线)、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蚓激酶)、口服液、糖浆剂、原料药(蚓激酶)(含中药提取)、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江西省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江西省泰和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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