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葵花)
- 【规格】10g*20袋
- 【生产厂家】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713
- 【药品本位码】86903747000060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banlangenkeli
【成 份】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 应 症】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10g*20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禁 忌】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1713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747000060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27号
规格 每袋装10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7-07
编号 黑20110027
企业名称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关彦斌
企业负责人 关彦玲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27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胶囊剂、软膏剂、栓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水蜜丸)、颗粒剂、口服液、片剂、散剂、滴丸剂、中药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黑龙江省
生产地址 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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