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氨愈美麻片
- 【商品名/商标】
华而灵
- 【规格】12片
- 【生产厂家】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388
- 【药品本位码】86901679000035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氨愈美麻片
汉语拼音:anyumeimapian
【成 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200毫克。
【适 应 症】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咳痰、咽痛等症状。
【规 格】12T
【用法用量】口服。8~11岁儿童一次1片,成人一次2片,每6~8小时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如咽痛症状严重,且伴有发热超过2天、头痛、皮疹、恶心或呕吐,请立即就医。
5.心脏并高血压、甲状腺疾并糖尿并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慢性肺部疾并呼吸困难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正在服用或2周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异唑肼、异丙肼、优降宁、呋喃唑酮、灰黄霉素、异烟肼等)的患者禁用本品。
3.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388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67900003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氨愈美麻片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Guaifenesin,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 华而灵
生产单位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苏省苏州新区金山路80号
规格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325g与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与愈创木酚甘油醚0.2g与盐酸伪麻黄碱30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30
编号 苏20110191
企业名称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勋辉
企业负责人 王勋辉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新区金山路80号
分类码 Hab
生产范围 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含外用)、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江苏省
生产地址 江苏省苏州新区金山路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