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布洛芬胶囊
- 【商品名/商标】
严可芬
- 【规格】0.2g*12粒
- 【生产厂家】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3855
- 【药品本位码】86901268000125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布洛芬胶囊
汉语拼音:buluofenjiaonang
【成 份】布洛芬
【适 应 症】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规 格】0.2g*12粒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粒,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 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作用类别】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3855
原批准文号 辽卫药准字(1996)第002850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26800012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布洛芬胶囊
英文名称 Ibuprofen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兴农路26号
规格 0.2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3-05-31
编号 辽20100260
企业名称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建华
企业负责人 曲昭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兴农路26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大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溶液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兴农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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