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二母宁嗽丸
- 【规格】9g*10丸(大蜜丸)
- 【生产厂家】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365
- 【药品本位码】86901343001610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二母宁嗽丸
汉语拼音:ermuningsuwan
【成 份】川贝母、知母、石膏、栀子(炒)、黄芩、桑白皮(蜜炙)、茯苓、瓜萎子(炒)、陈皮、枳实(麸炒)、甘草(蜜炙)、五味子(蒸)。辅料为蜂蜜。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蜜丸;气微香,昧甜、微苦
【适 应 症】清肺润燥,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黄,不易咯出,胸闷气促,咽喉疼痛。
【规 格】9g*10丸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作用类别】本品为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外感风寒,痰涎壅盛者禁用,其表现为咳嗽气急,痰多稀薄色白,易咳出,伴鼻塞,流清涕,头身疼痛,恶寒发热。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闭,防潮。
【包 装】PVC铝箔泡罩包装,内装10丸。
【有 效 期】三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365
原批准文号 ZZ-2003-辽卫药准字(1996)第0022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343001610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二母宁嗽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沈阳红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规格 每丸重9g
剂型 丸剂(大蜜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10-16
编号 辽20100007
企业名称 沈阳红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喆
企业负责人 赵喆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丸剂(水丸)、散剂、丸剂(水蜜丸)、丸剂(微丸)、口服液、合剂、糖浆剂、酒剂、橡胶膏剂、巴布膏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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