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羚翘解毒丸
- 【规格】9g*10丸(大蜜丸)
- 【生产厂家】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367
- 【药品本位码】86901343001290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羚翘解毒丸
汉语拼音:lingqiaojieduwan
【成 份】羚羊角、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穗、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蜂蜜。
【性 状】本品为黑褐色大蜜丸;气微,味苦、微甜。
【适 应 症】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规 格】每丸重9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闭,防潮。
【包 装】PVC铝箔泡罩包装,内装10丸。
【有 效 期】三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367
原批准文号 ZZ-2146-辽卫药准字(1996)第0022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343001290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羚翘解毒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沈阳红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规格 每丸重9g
剂型 丸剂(大蜜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10-16
编号 辽20100007
企业名称 沈阳红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喆
企业负责人 赵喆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丸剂(水丸)、散剂、丸剂(水蜜丸)、丸剂(微丸)、口服液、合剂、糖浆剂、酒剂、橡胶膏剂、巴布膏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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