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一清颗粒
- 【规格】7.5g*12袋
- 【生产厂家】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945
- 【药品本位码】86905377000540
【商品名称】一清颗粒
【作用类别】本品为实火证类非处方药药品。
【剂 型】颗粒剂
【成 份】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糊精、蔗糖。
【性 状】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适 应 症】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目炽口疮,咽侯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7.5克1(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禁 忌】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
【贮 藏】密封。
【有 效 期】暂定18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94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377000540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一清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桑海南路490号
规格 每袋装7.5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8-12
编号 赣20110098
企业名称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党百远
企业负责人 王乐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
注册地址 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桑海南路490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溶液剂(外用)、乳膏剂、软膏剂、搽剂、洗剂、凝胶剂、栓剂、颗粒剂、散剂、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液、糖浆剂、口服溶液剂、合剂、煎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江西省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桑海南路490号*
更多相关:一清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