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板蓝根颗粒
- 【规格】15g*9袋
- 【生产厂家】沈阳双鹤恩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3368
- 【药品本位码】86901285000283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复方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fufangbanlangenkeli
【成 份】板蓝根、大青叶。辅料为蔗糖、淀粉。
【性 状】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 应 症】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规 格】9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防潮。
【包 装】复合膜袋包装,9袋/盒
【有 效 期】暂定18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368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28500028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沈阳双鹤恩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正良二路15号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于原生药15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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