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 【规格】20袋
- 【生产厂家】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2049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banlangenkeli
【成 份】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 应 症】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规 格】20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半袋~1袋,一日3~4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复合膜包装;20袋/包。
【有 效 期】 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2049
原批准文号 辽卫药准字(1988)第1462-25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248000039;86901248000022;86901248000015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1248000039[3g];86901248000022[5g];86901248000015[10g]
产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沈阳市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
规格 每袋装3g,5g,10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3-08-05
编号 辽20100054
企业名称 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晋
企业负责人 韩连慧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沈阳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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