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双黄连片(鸿雁)
- 【规格】0.5g*24片
- 【生产厂家】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60016
- 【药品本位码】86903711000195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双黄连片
汉语拼音:shuanghuanglianpian
【成 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黄色欧巴代
【性 状】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除去包衣,片心呈棕黄色或棕红色;味、苦、涩。
【适 应 症】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规 格】24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禁 忌】对本品任意成分过敏者禁用,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每片重0.5克
【有 效 期】三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60016
原批准文号 (96)卫药准字Z-98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71100019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双黄连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东路
规格 基片重0.50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7-10
编号 黑20110003
企业名称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中宇
企业负责人 程中宇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东路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黑龙江省
生产地址 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东路*
adm0008于201204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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