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泡腾片
- 【商品名/商标】
爱儿
- 【规格】0.1g*12片
- 【生产厂家】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165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剂型】
片剂
【成份】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0.5克。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圆形片,片面可有散在的小黄点。
【适应症】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片。
【不良反应】
不良反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贮藏】
密封保存。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165
原批准文号 辽卫药准字(1996)第000150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07900017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片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Effervescent Tablet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隆路17号
规格 0.1g
剂型 片剂(泡腾)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2-10-16
编号 辽20100121
企业名称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君
企业负责人 周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隆路17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酊剂(外用、含激素类)、溶液剂(外用)、乳膏剂(含激素类)、软膏剂、搽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隆路17号*
adm0009于201205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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