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鱼腥草片
- 【规格】1g*30s
- 【生产厂家】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075
- 【条形码】6939721700125
- 【药品本位码】86905337000276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复方鱼腥草片
汉语拼音:fufangyuxingcaopian
【成 份】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性 状】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适 应 症】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1g*15片/板*2板/盒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1g*15片/板*2板/盒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07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33700027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鱼腥草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沙河工业园
规格 每片含生药1克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17
编号 赣20110038
企业名称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赛林
企业负责人 施赛林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章贡区沙河工业园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小容量注射剂、片剂(A线、B线)、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原料药(甲钴胺)、原料药(氟马西尼)、原料药(恩替卡韦)、口服溶液剂、口服液(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江西省
生产地址 江西省章贡区沙河工业园*
adm0008于2012年3月26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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