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熊胆痔灵栓
- 【规格】1s*6小盒
- 【生产厂家】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353
- 【药品本位码】86902663000093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熊胆痔灵栓
汉语拼音:Xiongdan Zhiling Shuan
【作用类别】本品为外科痔类非处方药药品。
【成 份】熊胆、炉甘石(煅)、冰片、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
【性 状】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栓剂。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痒,止血。用于内外痔,或伴少量出血。
【用法用量】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不良反应】
【禁 忌】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353
原批准文号 ZZ-4798-冀卫药准字(1995)第040059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66300009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熊胆痔灵栓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聊临东路3号
规格 每粒重2g
剂型 栓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6-21
编号 鲁20100298
企业名称 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延军
企业负责人 高延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聊临东路3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散剂、颗粒剂、胶囊剂、栓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山东省
生产地址 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聊监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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