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咳喘丸
- 【规格】27g
- 【生产厂家】河南华茸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359
- 【药品本位码】86903028000352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咳喘丸
汉语拼音:kechuanwan
【成 份】麻黄(蜜炙)、苦杏仁、荆芥、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甘草。
【性 状】本品为褐色或深褐色的浓缩水丸;味微苦。
【适 应 症】止咳平喘。用于伤风感冒,鼻塞,流涕,咳嗽,气喘,痰多。
【规 格】27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作用类别】本品为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盒
【有 效 期】三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359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02800035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咳喘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河南华茸堂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河南省社旗县城南
规格 2g/15粒
剂型 丸剂(浓缩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4-21
编号 豫20100180
企业名称 河南华茸堂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相春
企业负责人 曹相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社旗县城南
分类码 Zbe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水蜜丸)、口服液、酒剂、中药提取物(大黄流浸膏、甘草浸膏、远志流浸膏、当归流浸膏、刺五加浸膏、益母草流浸膏、甘草流浸膏、枇杷叶膏、姜流浸膏、夏枯草膏、益母草膏、女贞子膏、玉竹膏、枸杞膏、竹沥膏、桑椹膏、金樱子膏、白及膏、桔梗流浸膏)、煎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河南省
生产地址 河南省社旗县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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