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阴虚胃痛颗粒
- 【规格】5g*6袋[无糖]
- 【生产厂家】辽宁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524
【商品名称】阴虚胃痛颗粒
【剂型】颗粒剂
【成份】北沙参 麦冬 石斛 川楝子 玉竹 白芍 甘草(炙)
【性状】本品为淡黄棕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应症】养阴益胃,缓中止痛。用于胃阴不足引起的胃脘隐隐灼痛,口干舌燥,纳呆干呕,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遇寒则胃脘作痛,喜热饮食。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524
原批准文号 ZZ-5380-辽卫药准字(1999)第0065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214000131;86901214000056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1214000131[每袋装10g];86901214000056[5g/袋(无糖型)]
产品名称 阴虚胃痛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辽宁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园区
规格 每袋装10g;5g/袋(无糖型)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10-16;2004-02-06
编号 辽20100159
企业名称 辽宁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连岳
企业负责人 何晓霞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园区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颗粒剂、片剂、搽剂、硬胶囊剂、凝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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