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氨酚麻美糖浆
- 【商品名/商标】
小白
- 【规格】100ml
- 【生产厂家】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11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剂 型】糖浆剂
【成 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6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0.5毫克。辅料为蔗糖、聚乙二醇400、苯甲酸钠、哈密瓜香精、水。
【性 状】本品为淡黄棕色液体,味甜带苦。
【适 应 症】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口服。1-3岁每次服5毫升;4-6岁每次服7.5毫升;7-10岁每次服10毫升;11-14岁每次服20毫升,一日3-4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和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
【贮 藏】遮光,密闭保存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1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403000676;86901403000331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1403000676[100ml];86901403000331[60ml]
产品名称 氨酚麻美糖浆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e Hydrobromide Syrup
商品名 小白
生产单位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生产地址 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282号
规格 60ml;100ml
剂型 糖浆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05
编号 苏20110281
企业名称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闻博
企业负责人 宋育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注册地址 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282号
分类码 Hb
生产范围 片剂、糖浆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江苏省
生产地址 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2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