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小青龙合剂
- 【规格】10ml*10支
- 【生产厂家】上海玉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1020252
- 【药品本位码】86900826000034
【通用名称】小青龙合剂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 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功能主治】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102025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82600003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青龙口服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上海玉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公路2020号
规格 每支装10ml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8-23
编号 沪Zb20060139
企业名称 上海玉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位 东
企业负责人 位 东
企业类型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公路2020号
分类码
生产范围 颗粒剂、口服液、糖浆剂、曲剂、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06-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0-12-31
省市 上海市
生产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公路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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