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恒制咳喘胶囊
- 【规格】0.25g*12粒
- 【生产厂家】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032
- 【药品本位码】86904456000563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恒制咳喘胶囊
汉语拼音 Hengzhikechuan Jiaonang
【成 份】 红参、西洋参、肉桂、法半夏、陈皮、丁香、紫苏叶、薄荷、沉香、砂仁、生姜、甘草、红花,白及、佛手、香橼、豆蔻、赭石(煅)。辅料为淀粉、糊精。
【性 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味微苦。
【功能主治】益气养阴,温阳化饮,止咳平喘。用于气阴两虚,阳虚痰阻所致的咳嗽痰喘,胸脘满闷,倦怠乏力。
【规 格】每粒装0.25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妇女月经期慎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03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445600056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恒制咳喘胶囊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10号
规格 每粒装0.25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8-06
编号 皖20100084
企业名称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伟杰
企业负责人 李永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10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露剂,合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安徽省
生产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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