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咳喘宁片
- 【规格】0.6g*18s
- 【生产厂家】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2021051
- 【条形码】6923404010090
- 【药品本位码】86905867000272
汉语拼音:Guilong Kechuanning Pian
主要成分:桂枝、龙骨、白芍、牡蛎、黄连、法半夏、瓜蒌皮、苦杏仁(炒)、大枣、生姜、甘草(炙)。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气芳香,味微苦而甜。
【功能主治】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注意事项】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105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86700027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咳喘宁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 甘肃岷县工业园区
规格 每片重0.6克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5-14
编号 甘20110008
企业名称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峰
企业负责人 徐树成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岷县工业园区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浓缩丸)、硬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甘肃省
生产地址 甘肃岷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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