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强力枇杷露
- 【商品名/商标】
泰华堂
- 【规格】200ml
- 【生产厂家】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059
- 【条形码】6906024200218
- 【药品本位码】86902256000172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强力枇杷露
汉语拼音:Qiangli Pipa Lu
剂型:糖浆剂
【成份】枇杷叶、罂粟壳、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
【性状】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作用类别】本品为内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ml,一日3次。
【禁忌】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059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25600017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强力枇杷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
规格 ----
剂型 糖浆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5-26
编号 川20100086
企业名称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金生
企业负责人 龚金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汉市南昌路
分类码 HbZab
生产范围 硬胶囊剂、颗粒剂、滴眼剂(含激素类)、片剂(含激素类)、糖浆剂、酊剂、合剂、口服液(含中药前处理提取)、滴鼻剂、片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原料药(多花黄精多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四川省
生产地址 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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