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感冒咳嗽颗粒
- 【规格】10g*12袋
- 【生产厂家】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3785
- 【药品本位码】86902257000034
[药品名称]
品 名:感冒咳嗽颗粒(冲剂)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法与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格]每袋(块)重10克(相当于原药材8.2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78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25700003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感冒咳嗽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创新工业园
规格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3-26
编号 川20100028
企业名称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人华
企业负责人 刘人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遂宁市创新工业园
分类码 HbZbF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药用辅料(乙醇)*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四川省
生产地址 遂宁市创新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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