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麝香壮骨膏
- 【规格】6.5cm*9.5cm*8贴*10袋
- 【生产厂家】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2020281
- 【药品本位码】86900946000167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麝香壮骨膏
汉语拼音:Shexiang Zhuanggu Gao
剂 型:橡胶膏剂
【成 份】药材浸膏(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豹骨、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凡士林、羊毛脂、氧化锌。
【性 状】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作用类别】本品为骨伤科腰腿痛类、软组织扭挫伤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用法用量】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不良反应】偶见皮肤红痒。
【禁 忌】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有皮肤病者慎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闭,置阴凉处。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202028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94600016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麝香壮骨膏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西于庄城防里126号
规格 每贴6.5×9.5cm
剂型 橡胶膏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5-10
编号 津20100004
企业名称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建津
企业负责人 张彦森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八支路1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颗粒剂、硬胶囊剂、口服液、糖浆剂、片剂*橡胶膏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0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19
省市 天津市
生产地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八支路1号*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安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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