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四磨汤口服液
- 【商品名/商标】
汉森
- 【规格】OTC版 10ml*6支
- 【主要成份】木香、枳壳、槟榔、乌药。辅料为果葡糖浆、山梨酸钾。每1ml相当于饮片0.15g。
- 【性状】汉森四磨汤口服液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 【注意事项】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婴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患儿如腹胀腹痛或哭闹不安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C)。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44
- 【生产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
- 【条形码】6926372910133
- 【药品本位码】8690492500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