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 【规格】10g*20袋
- 【生产厂家】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中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690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banlangenkeli
【成 份】 板蓝根。
【性 状】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 应 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 10g*20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有 效 期】 3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69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4434000073;86904434000066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4434000073[每袋装10克];86904434000066[每袋装3克(无蔗糖)]
产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中辰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安徽省巢湖市长江东路43号
规格 每袋装10克;每袋装3克(无蔗糖)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2-20
编号 皖HbZb20050067
企业名称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中辰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来润
企业负责人 娄贯平
企业类型 国有
注册地址 安徽省巢湖市长江东路43号
分类码
生产范围 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片剂、糖浆剂、煎膏剂、酊剂、口服液、合剂、滴丸剂、软胶囊剂、干混悬剂(青霉素类)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06-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0-12-31
省市 安徽省
生产地址 安徽省巢湖市长江东路43号
adm0008于201204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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