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 【规格】10ml*12支
- 【生产厂家】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141
- 【条形码】6921578752419
- 【药品本位码】86903154000424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成 份】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药用炭、蔗糖、桔子香精、纯化水。
【性 状】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贮 藏】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14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15400042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嵩县城西第三开发区
规格 每支装10ml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4-26
编号 豫20100236
企业名称 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广政
企业负责人 何广政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嵩县城西第三开发区
分类码 ZbYC
生产范围 片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浆剂、口服液、颗粒剂、酊剂、硬胶囊剂、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直接服用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锻制、蒸制)、煎膏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河南省
生产地址 嵩县城西第三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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