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盆炎清栓
- 【规格】9粒
- 【生产厂家】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3827
- 【药品本位码】86903790000567
【药品名称】
品名:盆炎清栓
汉语拼音:Penyanqing Shuan
剂型:栓剂
【性状】本品为棕黑色的子弹形栓剂。
【成份/主要成份】毛冬青提取物(以总黄酮计)、吲哚美辛。
【功能主治(适应症)】清热解毒,活血通经,消肿止痛。用于毒瘀蕴结胞宫,少腹胀痛,月经不调,痛经,白带过多;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肛门用药。一次1粒,一日1次。根据炎症的轻重,盆腔炎一疗程用药12~15粒,附件炎一疗程用药7~10粒。或遵医嘱。
【禁忌】
1、对吲哚美辛过敏或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血管神经性水肿者禁用。
3、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
4、癫痫、帕金森病和精神病患者禁用。
5、有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它上消化道疾病及病史者禁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物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与所含化学药物相关的内容,以提示医生和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本药含有吲哚美辛,吲哚美辛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直肠给药单用时24小时内不超过200mg。
2、本药含有吲哚美辛,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老年患者慎用。
3、本药含有吲哚美辛,以下均为单独使用该化学药物时的注意事项:
(1)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者等应慎用。
(2)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出血性疾病等患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长期用药者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
4、本药含有吲哚美辛,以下均为单独使用该化学药物时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极少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
(2)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
(3)造血系统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等。
(4)皮肤及过敏反应: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及休克等。
5、本药含有吲哚美辛,以下均为该化学药物与其它药物同用时的相互作用:
(1)与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合用可增加肾脏毒副反应,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同用时消化道溃疡的发生率增高。
(2)饮酒或与阿司匹林、水杨酸盐、糖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秋水仙碱、磺吡酮合用,可增加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的危险。
(3)与洋地黄类药物、硝苯地平、维拉帕米、丙磺舒、锂盐、甲氨蝶呤、齐多夫定同用时,毒性增加。
(4)与肝素、口服抗凝药及溶栓药合用时,使抗凝作用增强。
(5)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合用,可加强降糖效应,需调整降糖药物的剂量。
(6)与氨苯蝶啶合用时可致肾功能减退。
(7)与呋塞米同用时,可减弱后者排钠及抗高血压作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82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79000056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盆炎清栓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哈尔滨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威海路10号
规格 每粒含毛冬青提取物(以总黄酮计)100mg、吲哚美辛25mg
剂型 栓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7-14
编号 黑20110014
企业名称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越昌
企业负责人 吕东波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威海路10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滴鼻剂、滴耳剂、外用溶液剂、洗剂、搽剂、涂膜剂、喷雾剂(含外用)、酊剂(外用)、滴眼剂、栓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气雾剂(含外用)、膜剂、涂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黑龙江省
生产地址 哈尔滨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威海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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