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正胃片
- 【规格】0.75g*24片
- 【生产厂家】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331
- 【药品本位码】86900415001503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正胃片
汉语拼音:zhengweipian
【成 份】猴耳环、陈皮、七叶莲、木香、甘草、氢氧化铝、氧化镁、次硝酸铋。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性 状】本品为黄棕色至灰棕色的片;气微甜、微涩。
【适 应 症】清热凉血,健脾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胃热烧灼,脘腹刺痛,呕恶吞酸,食少倦怠,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规 格】24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嚼碎服。
【不良反应】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禁 忌】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
【作用类别】本品为胃脘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孕妇慎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督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1.服药后1小时内应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氢氧化铝可与其他药物结合而降低吸收,影响疗效。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每板装8片,每盒装3板,药用聚氯乙烯铝箔包装。
【有 效 期】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33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41500150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正胃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生产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
规格 每片重0.75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10-29
编号 粤20110052
企业名称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法定代表人 王晓东
企业负责人 王晓东
企业类型 国有
注册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丸剂(水丸、水蜜丸、蜜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液,糖浆剂,煎膏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16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东省
生产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丸剂(水丸、水蜜丸、蜜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液,糖浆剂,煎膏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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