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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没有名称为“鹿鞭人参牡蛎肽”的药品或保健食品注册(备案),“象拔蚌鹿鞭人参牡蛎肽”可能属于普通食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没有具体的保健功能或治疗
 2020-03-31 23:02
评论:我用了两瓶,没见有任何反应,我上网查了,应产品用的是无效商标,我申请退款,敬
摘要:上述“SC11334122105719”是安徽双峰药业有限公司“糖果制品;饮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久攻鹿鞭人参牡蛎肽”属于普通食品,没有具体的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请
 2019-07-0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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