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韩国的注射用头孢地嗪钠
内容简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DAEWOONG BIO INC.注射用头孢地嗪钠。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发放该产品的进口通关单。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4-07-19 12:42 文章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资格证:(粤)-经营性-2023-025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