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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东龙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僵蚕被处罚
内容简介:遂宁市东龙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僵蚕的详情如下: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药品管理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836.50元(大写:捌佰叁拾陆元伍角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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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2 15:44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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