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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
内容简介: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且经评估符合住院指征行择期手术的参保人员,通过办理“预住院”完成术前检查检验相关费用待参保人员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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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0:08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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