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琥珀酸舒马普坦片
- 【商品名/商标】
丹同静
- 【规格】100mg*2片(薄膜衣)
-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成人有先或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发作
-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的推荐剂量为50mg(半片),用水送服,若服用1次后无效,不必再加服。如果在首次服药后有效,但症状仍持续发作者可于2小时后再加服1次。若服用后症状消失,但之后又复发者,应待前次给药24小时后方可再次用药。单次口服的最大推荐剂量为100mg(4片)。24小时内的总剂量不得超过200mg(8片)。
- 【不良反应】1.对照性临床研究中心发生率达2%以上的不良反应有:(1)非典型感觉:感觉异常(各种类型);发热或发冷(2)疼痛和压迫感(3)神经系统:眩晕(4)其它:倦怠、疲劳。其它发生率超过1%或者至少与安慰剂发生率相当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和/或呕吐偏头痛,头痛,唾液分泌减少,头昏,嗜睡。舒马普坦片耐受性通常比较低,在各种剂量下,绝大多数不良反应均较轻微而持续时间短,不至于造成长时间的影响。
- 【注意事项】1.本品不得用于存在缺血性心脏病、缺血性脑血管病和缺血性外周血管病等疾病病史、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另外,其它症状明显的心血管疾病亦不应接受本品治疗。2.正在使用或两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的患者禁用本品。3.舒马普坦不得用于偏瘫所致偏头痛和椎基底动脉病变所致的头痛。4.24小时内用过任何麦角胺类药物或包含麦角胺类的药物(如双氢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新碱)的患者禁用舒马普坦。本品亦不得与其它5-HT激动剂并用。5.本品禁用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6.对舒马普坦过敏者禁用。7.禁用于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患者。
- 【贮藏】密封,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一年半
- 【生产厂家】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700
- 【生产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安路77号
- 【药品本位码】8690086700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