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咳特灵胶囊
- 【规格】20粒
- 【生产厂家】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002
- 【条形码】6920050956987
- 【药品本位码】86904802000094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咳特灵胶囊
汉语拼音:ketelingjiaonang
【成 份】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 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适 应 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规 格】 20粒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次。晚睡前开水冲溶口服。
【禁 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 装】 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002
原批准文号 ZZ-4724闽卫药准字(1998)第000026号
药品本位码 8690480200009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咳特灵胶囊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吉泰路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6-21
编号 闽20115068
企业名称 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伟民
企业负责人 陈伟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吉泰路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散剂、片剂、干混悬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含中药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福建省
生产地址 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吉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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