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 【规格】14s
- 【生产厂家】天津市健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669
- 【条形码】6931987389298
- 【药品本位码】86900907000038
【成 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盐酸金刚烷胺100mg,人工牛黄1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
【适 应 症】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1次)。本品最大剂量一日不宜超过2粒。
【不良反应】
1.偶见皮疹、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厌食及面色苍白等,个别患者初服后出现嗜睡或轻度头昏,停药后症状消失。
2.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长期或大量使用对肝、肾功能均有损害。
3.有时可致幻觉、精神紊乱,偶见有语言含糊不清、不自主眼球运动,一般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过度或中毒的表现。
4.对老年患者,可致排尿困难、昏厥,常引起体位性低血压。
5.偶见白细胞减少。
6.较顽固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能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厌食、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梦魇等。少见头痛、视物模糊、口鼻及喉干、便秘、疲劳无力等。
7.长期治疗可见下肢肿胀。
【禁 忌】对本品成份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0669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90700003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英文名称 Compound Paracetamal and Hydrochlorid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天津市健生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经济开发区
规格 复方。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25克、盐酸金刚烷胺0.1克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03
编号 津20100069
企业名称 天津市健生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树国
企业负责人 周树国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经济开发区
分类码 H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2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21
省市 天津市
生产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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