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 【规格】12粒
- 【生产厂家】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0267
- 【条形码】6927099000091
- 【药品本位码】86901055000529
【适 应 症】: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成 分】: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026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055000529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英文名称 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Amantadine Hydrochloid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0.25g,盐酸金刚烷胺0.1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14
编号 渝20100064
企业名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群
企业负责人 熊海田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
分类码 HbZbF
生产范围 生产地址和范围(修改完请检查最后结尾是否有"*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大容量注射剂、茶剂、溶液剂(外用)、醑剂(外用)、酊剂(外用)、药用辅料(甘油、黄凡士林、白凡士林、液体石蜡) 、原料药(盐酸小檗碱、罗通定)软膏剂、乳膏剂、糊剂、栓剂、凝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重庆市
生产地址 生产地址和范围(修改完请检查最后结尾是否有"*",没有请手工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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