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 【规格】12s
- 【生产厂家】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1167
- 【条形码】6923963500254
【功能主治】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167
原批准文号 辽卫药准字(1996)第000156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079000079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英文名称 Compound Paracetamol Tablet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隆路17号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0.126g,乙酰水杨酸0.23g,咖啡因30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2-09-13
编号 辽20100121
企业名称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君
企业负责人 周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隆路17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酊剂(外用、含激素类)、溶液剂(外用)、乳膏剂(含激素类)、软膏剂、搽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隆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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